第五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并符合会员条件者,均可申请入会,经本会批准成为会员。 本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包括会员、高级会员)及团体会员。本会会员均为中国药学会会员。 第六条 会员条件和入会程序 1.会员: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职务的药学和相关学科的科技人员;热心和积极支持学会工作并具有药学及相关专业知识的科技管理工作者,由本人向本会申请,本会会员由人介绍或所在单位推荐,经本会批准后即为本会会员。 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硕士学位或具有同等学术水平的药学或药学有关的人员,本人向本会申请,经本会报中国药学会批准后为高级会员。 2.团体会员:与本会专业有关、具有一定数量科技人员,愿意参加本会活动,支持本会工作的科研、教学、生产、经营、设计等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依法成立的有关社会团体,由本单位向本会申请,经本会常务理事会批准后即为本会团体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会员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2.对本会工作的批评建议权和监督权; 3.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学术活动; 4.优惠获得本会编辑出版或有关的学术资料; 5.遵守本会章程,积极参加本会活动; 6.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7.按规定缴纳会费。 二、团体会员 1.优先给予技术咨询和服务; 2.优惠获得本会的有关学术资料; 3.协助举办技术培训活动; 4.优先参加本会的有关活动; 5.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接受并完成本会委托的事务; 6.支持、协助本会开展有关的学术和科普活动; 7.按规定缴纳会费。 第八条 本会会员由本会颁发中国药学会会员证。会员有退会自由。会员连续两年不缴纳会费而又不参加本会或地方药学会活动与工作者,按退会处理。 第九条 凡严重违反本会章程或触犯刑律者,经本会常务理事会决定予以取消会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