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肺炎防治咨询小组
2003年4月24日下午,新疆药学会理事长紧急会议在自治区卫生厅召开,药学会理事长刘庆华在会上号召广大医务工作者,要积极响应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的安排,并成立了非典型肺炎防治咨询小组,配合自治区卫生厅做好非典型肺炎的防治和咨询工作,成为联系自治区卫生厅与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会上还通过了由自治区学会办向自治区卫生厅提出的,4月27日在乌市人民广场进行大型义务咨询活动的工作安排。届时新疆药学会将派出4位专家进行现场咨询和解答,以解除市民们的疑问和猜测。 本咨询小组领导本会会员和全疆药学工作者,积极响应政府号召,依据政府和自治区非典型肺炎防治领导小组公开发布的的信息和决定,宣传科学普及知识,要求本会会员和全疆药学工作者在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过程中恪尽职守,模范遵守国家法令,发挥药学专家的科技咨询和参谋作用,为我区防治非典型肺炎做出贡献。
组 长:刘庆华 药学会理事长 副组长:孙殿甲 药学会副理事长 陈春雁 兵团药学会理事长 唐培作 卫生厅学会办主任,药学会副理事长 徐建国 药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 毛新民 药学会副理事长 武嘉林 药学会副理事长 伊不拉音•艾尔西丁 药学会药监委员会主任 陈希元 药学会药理分科学会主任 顾政一 药学会组织工作委员会主任 张毓华 乌市药学会理事长 刘洪海 药学会副秘书长 金晓越 药学会科普教育委员会主任 尚 靖 药学会学术委员会主任 贾晓光 药学会中药天然药分科学会主任 刘进疆 药学会医药工业分科学会主任 买尔旦•牙合木提 药学会医院药学分科学会主任 王 力 药学会咨询开发委员会主任 许 山 药学会副秘书长 闫 明 药学会药分分科学会主任 张军艳 药学会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各地州市药学会
新疆药学会
2003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