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会字[2011]1号
关于新疆药学会重新登记会员及
新申请入会人员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药学会、各地、州、市药学会、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因新疆药学会专家级会员数据库的更新,将对新疆药学会新、老会员的重新登记、录入,新申请入会的人员根据入会条件吸纳为新疆药学会会员。现将入会条件及有关规定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从事药品生产、销售、使用以及药学科研、教学、检验的年龄在50周岁以下的人员均可申请入会。
(二)热心药学科普等公益事业医药学专业人员均可申请入会。
(三)积极参与推动各级药学会建设和发展,并做出突出贡献者均可申请入会。
(四)新、老会员每人准备近期两张一寸免冠照片,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统一登记填表(表格两份附后)。请于2011年11月20日前 由各单位统一将表格寄回新疆药学会,过期不登记者按自动退会处理。
二、联系人及联系地址
联系人:刘君琳0991-2812073
郑 荣 0991-8551665
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 邮编830002
附件 :新疆药学会会员申请表 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三月九日
主题词: 药学会 重新登记 申请 通知
抄 送:理事长 副理事长
新疆药学会 2011年3月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