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会字[2009]7号
关于召开新疆药学会第十一次理事长秘书长
联席工作会议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药学会、各地州市药学会、医疗机构及各有关单位: 经新疆药学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七次理事会、第十次常务理事会议讨论决定,我会拟定于2010年10月28日—30日在和田市召开新疆药学会第十一次理事长秘书长联系工作会议。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新疆药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常务理事、理事,各地州(市)药学分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医疗机构药剂科主任及相关人员。
二、会议内容
1.各地州(市)药学分会年度工作的汇报和关于新疆药学会工作持续发展的讨论与交流及2011年度工作计划。
2.学术交流
届时由疆内著名专家授课。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时间:2010年10月28日报到。
地点:和田市
四、考察地点
参观维吾尔医院、维吾尔药批发企业。
五、会议其它事项
1.参会人员每人收取会务费400元,资料费100元。食宿统一安排,交通、住宿费用自理。
2.参会的代表,于10月20日前将回执传真至我会。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日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新疆药药物研究所
邮 编:830002
联 系 人:刘君琳 郑蓉
电 话:13699971166 (0991)2812073 2812335(传真)
主题词: 药学会 工作 通知
抄 送:理事长 副理事长
新疆药学会 2010年9月25日印发
会 议 回 执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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