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药会字【2011】2号
关于推荐第二届新疆药学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学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药学会、各地、州、市药学会、医疗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了奖励在新疆药学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充分调动广大药学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区药学科学技术的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奖励条例》及《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新疆药学会于2011年启动第二届新疆药学科技奖评奖工作。设立奖项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7名,新疆药学会将从获得奖励的项目中,推荐自治区科技奖励项目,现将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要求
新疆药学科技奖要求推荐科技项目。请按照《新疆药学科技奖奖励办法》(附件1)严格掌握标准,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已获得自治区、各地州市科技进步奖的项目不予受理,所申报项目由所在单位批准盖章后上报我会。
1.各地、州、市药学会、药检所、解放军、武警部队系统所属医疗、科研单位等单位的推荐项目,经所在地、州、市药学会严格审核汇总后统一申报我会(如无药学会的地、州、市可以直接申报我会)。
2.自治区各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药检所、解放军、武警部队医疗机构、新疆军区联勤部药品仪器检验所、药品生产企业在自治区所属单位推荐的项目,可以直接申报我会。
二、推荐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内容:
1、书面材料:包括《新疆药学科技奖推荐书》附件目录资料。
(1)请仔细阅读《新疆药学科技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1),按照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
(2)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
(3)所有推荐项目须填写中文《项目摘要》。要求填写"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简介"。
2、电子版及纸制版材料各1份,内容包括《推荐书》、《项目摘要》。
以上内容及空白表格可查询新疆药学会网站并下载。
(二)规格及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
1.《项目摘要》要求一式20份,不需装订,装入文件袋,并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
2.《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两册,要求上册3份,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下册1份,为复印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
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包括:
(1)《推荐书》
(2)附件目录
(3)查新咨询报告
(4)知识产权证明及权利要求说明书
(5)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
(6)应用证明
(7)其它证明
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附件3)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即包括:
(1)下册首页格式
(2)主要论著目录
(3)主要论著复印件
(4)技术资料
四、申报时间:
请于2011年7月 31日前将《推荐书》上下册一式3份,其余推荐材料寄送至新疆药学会,以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并将电子版发送至电子信箱。
附件: 1.新疆药学科技奖奖励办法
2.新疆药学科技奖项目推荐书
3.项目摘要
4.推荐书下册首页格式
以上附件:点击下载
二〇一一年四月五日
联 系 人: 刘君琳
联系电话及传真:0991-2812073 0991-2812335
联系单位:新疆药学会、新疆药物研究所
联系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南路140号
邮政编码:830004
电子邮箱:xjliujunlin@126.com
主题词:药学会 科技奖 通知
抄送:理事长 副理事长
新疆药学会 2011年4月5日印